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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主拖欠物业费 中山某小区物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来自:中山帮忙装修网 日期:2016-08-17 10:49:45 4173 次 分享到:
导读:
中山装修网小编了解到:老汉在坦背一小区物业公司当绿化工人,今年2、3月份的工资至今没有收到,找了东升镇人社局,可人社局工作人员说超过60岁建议他请律师去起诉。


“我父亲在坦背一小区物业公司当绿化工人,今年2、3月份的工资至今没有收到。”昨天早上9点市民饶女士向本报反映,她父亲为此找了东升镇人社局,可人社局工作人员说她父亲已经超过60岁,所以不管,建议他请律师去起诉。

据了解,饶女士的父亲饶邦清是湖北人,因为小女儿在东升工作,他就过来跟孩子生活,考虑到身体尚好,虽然已经年过60,还是希望找份工做。去年9月1日起他到了银信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做绿化工,约定每月工资2400元左右。“一开始工资发放挺正常的,但是今年春节过后,就不发工资了。”饶邦清说,今年3月28日下午5点物业公司领导黄汉华召集了保安、清洁工和绿化工一起开会,说从3月29日起大家就不要来了,因为物业公司换了老板,“后来一打听原来物业公司被小区业委会赶出来了,但是我们春节期间一直工作,被欠的工资总是要发的啊。我就去找黄汉华,他说公司也亏了钱,没钱给。”

因为一直要不到拖欠的工资,饶邦清就去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升分局反映情况。“8月15日,我拿到了一张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我过了60岁了,不应属于他们管了,而是建议我去法院打官司。”

记者随后来到东升镇人社局207室了解情况。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男劳动者过了60岁就属于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再和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再属于劳动人事关系,而是属于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这种关系下发生的薪酬纠纷,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范围,而是需要统一去走司法途径。

记者随后找到了黄汉华,黄汉华称,他们在银信花园小区物业公司的投资中亏了钱,“业主拖欠了我们的物业费等,我们也在走司法途径,一旦拿到了钱,第一时间就发给大家。”


来源:中山商报作者:记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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