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说,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和“其他”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根据办理程序,申请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代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对此,昨日记者致电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有关负责人,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这位负责人说,此前,他们已经向各镇区公安分局的出入境受理点下发了通知,确保按时正常办理。不过,5月1 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因此,真正办理需等节后进行。
提醒
证件办理指引
为方便市民办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还出台了相关指引,包括办证证件的范围,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流程等。
办理范围:
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签注除外)
需备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中山办理的 《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办理对应业务所需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办理流程:
申请人准备好材料,提交给出入境管理部门,民警将代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后,再由居住证持有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 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其他可能情况:
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来源:中山日报